海原县情简介
海原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隶属中卫市,面积6463平方公里,年均降水量360毫米、蒸发量2000多毫米,平均海拔1951米,年均气温7.1℃,森林覆盖率9.5%,辖17个乡镇、1个管委会、1个街道办事处、1个自然保护区,150个行政村、11个社区,总人口4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占78%、回族人口占70%。
历史沿革悠长。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此生息繁衍,秦属北地郡,汉属安定郡,隋唐开始有军事行政设置,古丝绸之路东段北道越境。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设海城县,民国三年(1914年)改称海原县。1958年由甘肃平凉划归宁夏固原地区,2004年由固原市整建制划入中卫市管辖。
文化丰富多样。边塞文化、地震文化、红色文化相互交融,新石器文化遗址115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菜园文化遗址)、自治区级文化保护单位16处,国家级典型地震地质遗迹遗址11处。民间文化源远流长,剪纸、刺绣等艺术形式极富乡土特色,花儿、口弦、泥哇呜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花儿、剪纸)艺术之乡”“国家级花儿文化传承基地”。
区位交通便利。处于银川、兰州、西安三大城市几何中心,距离银川河东国际机场245公里、兰州中川国际机场240公里、中卫香山机场170公里、固原六盘山机场110公里。福银高速、宝中铁路穿境而过,县城向北通海同高速、向东通黑海高速、向西在建海平(甘肃平川)高速,所有乡镇、行政村通柏油路(硬化路)和客车。
特色优势鲜明。夏凉冬寒、四季分明,优质紫花苜蓿留床61万亩,规模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家庭牛场227家、养殖示范村57个,牛饲养量30万头。种植马铃薯50万亩、小杂粮38.5万亩、瓜菜15.5万亩、枸杞5.8万亩,农产品绿色、有机、富硒特征鲜明。
脱贫成效显著。全县28630户112086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部脱贫退出,125个贫困村全部稳定脱贫出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实现动态清零,2016—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2020年3月退出贫困县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