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贺兰县 > 新闻报道 > 新闻报道 正文

贺兰县 精准聚焦抓党建 强化引领促发展

稿件来源:银川晚报 发布时间: 2021-07-03

近年来,贺兰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围绕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聚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推进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实。

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 武装头脑

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党章》《宪法》作为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必修课”,作为各级党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的主要内容。县委理论中心组定期集中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实行县委常委“逢会必学”、“轮流发言”制度。对机关党员干部和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开展骨干培训“领”学;对青年党员,借助短信、微信、QQ群等通讯工具定期推送学习内容“促”学;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等特殊党员群体,采取结对辅导、送学上门等方式“送”学。

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400余场次,开展集中学习2600余次,学习研讨600余场次,发放学习书籍30000余册,利用“微贺兰”“贺兰微党建”、贺兰党建网等媒体推送相关信息600余篇。丰富特色实践活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400余次,广大党员“学”的基础不断打牢,“做”的自觉不断增强。分层次分领域举办全县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村干部、后备干部、党务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13期,培训干部3000余人次,累计开展学习会议、宣讲、培训近1500场次,受众4万余人次。

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紧紧围绕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总目标”。紧扣基础抓提升。坚持强组织筑堡垒,实行党组织评星定级动态管理,对工作提升成效明显的党组织推荐晋级,集中整顿零星级、一星级党组织,全面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截至目前,共培育创建三星级党组织97个、四星级党组织11个。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基层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的党建工作例会,深化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建立常态化交叉检查、评比通报制度,强化党建项目、党建工作任务台账式管理,有力有序推进全县基层党建工作。

创新载体抓服务。坚持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结合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贫困村、贫困户制度,把抓党建促脱贫与“下基层”活动相结合,选派3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71个单位、600余名一般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000余万元,惠及群众3000余人。以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发展为目标,充分运用社区资源和服务载体,在如意湖社区、利民社区、天鹅湖社区等12个社区打造“一单一制五模块”“五微服务”“社企共建”等特色党建工作品牌项目,推动“一社一品”落到实处,扩大社区党组织影响力。

强化督察抓落实。深入推动基层组织建设“30天整改攻坚”行动和“百日提升”行动,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基层党务工作者314名;组织各级党组织进行基层党建工作“大体检”“大排查”,成立4个督导组对130余个党组织近年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情况进行督察,当场反馈督办单61份,发出督察通报8期,组织7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党务知识测试,将狠抓党建、严抓党建、实抓党建、细抓党建的理念传导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精心下活城市基层党建“一盘棋”

探索构建“社区党组织+”的社区大党建模式。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城市基层党建体制机制,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核心地位。扎实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共驻共建活动,形成街道“大工委”、社区“联合党委”、网格党支部三级组织网络体系,把机关工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15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推荐为街道“大工委”兼职委员,把社区民警党员、物业公司党员负责人、辖区学校党组织书记、党员推荐为社区“联合党委”兼职委员,在全县12个社区成立58个网格党小组,选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党员等骨干担任网格党小组长并设岗定责,把党建工作、联系党员、服务群众、人居环境、安全稳定、政策宣传等工作写入职责。强化街道统揽、统筹、服务作用和机关单位参与、共建、协调作用,结合每月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重大节庆日,联系共驻共建单位、在职党员、志愿者共同开展活动,到社区报到党员人数达到2600余人,组织开展集体活动420余次,服务群众7700多人。

深化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制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清单管理”考核评价标准,整顿转化31个0星级后进党组织,调整理顺41个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出台《关于全面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相关党(工)委因企(社)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夯实组织基础。成立贺兰县星动力党建工作室党支部,承担非公党建“宣传员”“组织员”“督察员”“指导员”和“联络员”等多个角色,组织开展活动30余场次,联合园区对60多家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督察、指导整改。

选派40名机关干部到105家企业、10家社会组织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实现单独组建党组织企业指导员全覆盖。建立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五个清”台账,深化“两个覆盖”扩面增效。开展“铸魂补钙”“红色堡垒”“素质提升”“提质增效”四大行动,全面提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织力。新建机械制造、休闲食品行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提升西夏德胜幼儿园、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等党建阵地,共创建自治区级“双强六好”党组织3个、县级11个。

牢牢把握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双推进”

扎实开展“三大三强”行动。实施村级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推进村级活动阵地“1+6”功能提升,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新建、扩建、修缮、一般性整治四个标准改造计划,拟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7个,扩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村13个,修缮整治村级活动场所32个。提高村级运转经费,每个村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落实村级办公经费126万元。落实党建工作经费2万元,保障每名党员活动经费300元。按规定落实补发村干部补贴117万元,深化村干部“四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把村干部报酬与基层党组织星级动态评定相挂钩,最高补贴达到4.2万元,实现村干部补贴高于全市平均补贴水平。

坚持从基层党支部抓起,建立“千斤重担有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考核制度,出台《贺兰县村干部末位淘汰管理办法》,加大对不胜任现职党组织书记的调整力度,实行“末位淘汰”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累计共约谈村干部27人,问责20人,调整8人。借助自治区2000万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打造四十里店村党建示范带和“稻渔空间”党群活动中心,扶持成立产业型、营销型、发展型农村新型专合组织32个,培育壮大肉鸽养殖、设施蔬菜种植等产业基地4个,村级组织造血能力进一步提升。实施为民服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65个,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发挥为民服务作用。

深入推进“两个带头人”工程。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选派8名乡镇领导干部兼任村党支部书记。在原有2个贫困村驻村帮扶力量的基础上拓宽加面,将帮扶工作纵深延伸向非贫困村,选派45名优秀机关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10名驻村工作队员深入贫困村脱贫攻坚一线,实现全县63个行政村的帮扶力量全覆盖。深入开展“双培双带”活动,建立308人的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313人的致富带头人信息库,进行跟踪动态管理,加大“两个带头人”转化提升机制,培养32名致富带头人,金贵镇银河村马振锋、立岗镇兰星村马光杰等“优秀村支书+致富能人”脱颖而出。选聘42名优秀民营企业家担任“科技村主任”,促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实地观摩、召开述职测评会、表彰“最美村官”等多种形式,丰富村干部学习交流形式,提高个人能力素质。落实《贺兰县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增强村干部的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

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四抓手”

健全“质检体系”。强化规范发展程序,提升发展党员“质量意识”,研究制定发展党员三年规划,加强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后备队伍建设,准确掌握三类人员底数、培养时间、比例结构等,使党员队伍保持一定的增长规律。开展“复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防止出现新的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制度,经常性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实行党费收缴通报制,从严从细抓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拓宽“充电办法”。探索实行党员教育“积分制”管理,制定党员教育积分设置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党员“积分制”档案。加强党员教育信息化建设,在广电集团电视端开辟党员教育专栏,积极组织党员充分利用网站、微信、QQ群、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深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规范化建设,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星级创建工作。

织密“信息网络”。开展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对全县496个党组织,11825名党员信息进行逐级校对、复核。加强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随机抽查信息完整性、准确率,依托平台信息管控功能,对每名党员和每个党组织进行系统校验“大体检”,对校验中的“硬伤”及时反馈到基层党支部进一步核实,确保每名党员个人和党组织数据准确无误,实现全县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

落实“关怀机制”。扎实开展春节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工作,近年来累计发放基金39.25万元,使全县近1600名党员感受到了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修订《党内关爱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细化关爱条件,将关爱对象由低保对象党员扩大到全体党员,提高关爱标准,将党员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起付线由2万元降低为1万元,终身累计额度从最高1万元标准提高到3万元,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大党内关心关爱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