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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5日宁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次新闻发布会

稿件来源: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21-02-25

宁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次新闻发布会主持词

(2021年2月25日)

马英俊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次新闻发布会。近期,中央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进行了部署。今天这次发布会,一方面,通报当前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成果和重点案件办理情况,另一方面,就我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进行介绍。

出席发布会的自治区领导是: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雷东生同志

参加发布会的其他新闻发言人是:

银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永宁同志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大威同志

吴忠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章中全同志

固原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童东同志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红香同志

首先我们通报几起扫黑除恶重点案件办理情况。

先请固原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童东同志通报“赵维东案”有关情况;

。。。。。。。

感谢童市长介绍。

请吴忠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章中全同志通报“马新忠案”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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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章市长介绍。

请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红香同志通报“吴建华案”的公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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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赵检察长介绍。

请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大威同志通报“张凯案”的审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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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陈院长介绍。

下面进行记者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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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时间关系我们再安排一个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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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提问就到这里。

现在,请雷东生常委通报今年以来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推进工作常态化的意见

。。。。。。。

感谢东生常委。

扫黑除恶斗争是一项长期任务, 在下一步推进常态化工作中,我们还将陆续发布有关进展情况,请各媒体持续关注,并加大宣传力度。

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东生常委和各位新闻发言人,谢谢大家!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材料之二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固原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5日)

各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下面,我对“10.16”赵某东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侦办情况作一介绍:

2019年3至5月间,固原市公安局相继收到群众举报线索: 反映赵某东等人经营固原“名门会”娱乐场所期间,从事组织卖淫嫖娼、殴打敲诈消费人员等违法犯罪活动。

固原市公安局核查线索后,及时成立了“10.16”专案组,对赵某东等人涉黑违法犯罪案件进行提级办理,并组织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赵某东、侯某某等12人,依法扣押车辆、枪支、管制刀具、营业账本、票据、银行卡、POS机、电脑、手机等大量涉案财物和案件证据。

经调查:2015年7月,赵某东等人在固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800万元注册成立宁夏名门会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固原名门会), 2015年7月22日至2019年12月15日期间,先后组织、招募、容留妇女从事异性陪侍和卖淫违法犯罪活动,经营总收入达7800余万元。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监管检查,赵某东多次变更法人代表和企业名称,但实际控制人均为其本人。

现已查实:赵某东等人在经营固原名门会四年时间内,实施多种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多名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遭受侵害,逐步发展成为“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涉黑犯罪组织,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重大影响。

公安机关经过大量调查取证,查清了该犯罪组织先后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案件40起,其中刑事案件21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等11项罪名。治安行政案件19起,涉及殴打他人、敲诈勒索、偷税等8项违法行为。共查明涉案犯罪嫌疑人79人(逮捕46人,取保候审29人,监狱服刑2人,在逃2人)。依法查封固原名门会营业房产两处、涉案人员房产23套,依法冻结银行账户154个、涉案资金35万元,依法扣押车辆21辆,查封建设用地三宗54亩,共计估值3000余万元。

在案件侦查工作中,自治区主要领导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并提出依法办理案件要求。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公安厅派员指导督导案件侦办。专案组克服案件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地域广和疫情期间抓捕羁押审讯难等客观因素,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同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和“打财断血”等工作。经过一年多集中攻坚,案件已于2021年1月侦查终结,移送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材料之三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吴忠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5日)

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马某忠等人涉黑案是自治区公安厅和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吴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强调政法机关要协调行动、一查到底,对黑恶犯罪严惩不贷。吴忠市公安局提级办案,坚持“周汇报、周调度”制度,及时调整办案方向,组织精干力量强力攻坚,有力推动了案件办理。该案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破获刑事案件58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9项罪名,查扣涉案资产230余万元。该案已侦查终结,2021年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马某忠先后3次因抢劫、寻衅滋事等罪名获刑入狱。2013年12月出狱后,拉拢“两劳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青铜峡市及周边地区形成了人员多、层级清、危害大的犯罪组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一是扰乱公共秩序,欺压残害群众。该团伙先后在一些餐厅、酒吧、KTV等公共场所,有组织地实施暴力犯罪案件20余起,先后导致27人受伤。二是长期开设赌场,非法攫取利益。该团伙组织成员多,长期开设赌场,向他人高利放贷,并通过暴力追债的方式,非法敛财,积累经济实力,为组织发展壮大提供了支撑。三是插手企业经营,破坏经济秩序。马某忠利用其长期积累的恶名,替企业威慑债权人不敢索要债务,安插组织成员,插手煤矿企业管理,霸占生产经营权,造成他人和公司合法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四是暴力手段突出,心理强制明显。该团伙在马某忠的组织下,使用殴打、拘禁、勒索等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群众心理恐惧。公安机关在案件调查初期,许多受害人迫于心理压力,害怕遭到报复,不敢报案、不敢作证。通过公安机关连续奋战,多方取证,案件侦办取得了突破,侦查工作已圆满告捷。

该案的成功侦办,在当地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彰显了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使长期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被彻底摧毁,对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强大震慑,当地群众尤其是受害人拍手称快、点赞叫好。吴忠市刑事案件尤其是暴力犯罪案件下降明显,社会治安形势通过强有力的扫黑除恶持续好转,执法满意度测评排名全区第一。青铜峡市刑事案件下降幅度为近5年最大,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位列全区县级公安机关第一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持续上升。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材料之四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5日)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下午好!

为回应群众期待,我现就吴某华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检察机关办理情况向大家作简要通报。

吴某华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公安部和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中卫市两级检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做好该案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确保该案办理质效。

2019年6月22日,该案由自治区公安厅指定中宁县公安局管辖,中卫市两级检察院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依法采取阅卷审查、集中会商方式同步介入引导侦查,分时段提前介入8次,共提出264条补查意见。中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8人,不批准逮捕1人。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抽调精干检察力量与中卫市两级院检察人员组成专案组开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提起公诉19人,不起诉1人,分案起诉9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拔高、不凑数,精准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

2009年以来,被告人吴某华在保外就医期间,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纠集被告人马某某、吴某某等家族成员,先后笼络被告人王某某、马某某、施某某等前科劣迹人员、被告人欧某某、王某等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有组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大肆聚敛钱财,使该组织的经济实力不断壮大。该组织长期盘踞宁夏吴忠、银川地区,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吴忠、银川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计22起。

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有14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有效分化瓦解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确保了庭审指控效果、提高了诉讼效率。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一体推进,发现并及时移送“保护伞”线索,同时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房产、车辆、土地等涉案财产,经鉴定价值达1.645亿余元。

中宁县法院于2020年12月25日对吴某华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其他18名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分别判处二十年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吴某华等五人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处于二审阶段。中卫市检察机关将在区、市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加快办案进度,就该案的事实、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全面审查,确保将该案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材料之五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5日)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张凯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交办案件和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也是我市打掉的时间跨度较长、参与人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2009年以来,张凯以亲缘、同学、朋友关系为纽带,以泰和翔达公司、中辰矿业公司为依托,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张凯为组织、领导者,周扬、张全龙、孟令海为积极参加者,姬兴存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张凯先后投资成立泰和翔达公司、泉龙吉昊公司、中辰矿业公司等企业,以高额工资、入股分红、配备车辆、购置房产为手段,先后笼络周扬、孟令海、姬兴存等人为企业骨干,以公司管理模式划分管理层级,先后有组织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张凯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等14项罪名,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张凯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积极参加者周扬、张全龙(张凯之子)、孟令海3人被判处十六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张凯等7人不服,提起上诉。今年2月4日,石嘴山中院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收到中央督导组交办的张凯为首的涉黑案件线索后,石嘴山迅速启动市级领导包案机制,市委主要领导先后7次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公安机关抽调25名精干警力,历时十一个月,辗转7个省市攻破案件。公检法综合运用罚金财产刑、追缴违法所得、没收犯罪工具等手段,查扣、冻结资金736.96万元、房产69套、车辆72辆,总价值1.02亿元。法院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全面听取公诉人、辩护人意见,为6名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同时加强源头治理,有关部门对张凯为法人代表的宁夏泰和翔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占用796平方米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全部依法予以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法院对土地、矿产、测绘、林草、规划等5个领域发出司法建议,依法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效整治行业乱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在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次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2021年2月25日下午3:00)

雷 东 生

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转入常态化的关键阶段,我们召开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次新闻发布会,通报4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向全区人民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战果。首先,我代表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今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面临的形势任务、下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作一介绍。

第一,今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战果显著。今年以来,全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紧盯“六清”收尾任务,持续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新的阶段性胜利。

一是线索核查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线索13条,自治区扫黑办受理群众举报线索26条,已核结16条,正在核查23条。各地各部门摸排和受理举报线索67条,已核结19条,正在核查48条。通过加大线索核查力度,特别是对未查深查透的涉黑涉恶线索“起底回溯”,提级核查、提级督办、跟踪督导、现场指导,成功督破了分别以赵某东、崔某、马某忠等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分别以王某、糟某等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案件,有力震慑了黑恶犯罪分子。

二是依法打击取得新战果。今年以来,全区已批捕的3件在侦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已经提起公诉1件,移送审查起诉2件;法院一审审结案件增加4件,累计审结率达99.19%;二审审结案件增加13件,累计审结率达95.53%;全区生效案件增加13件,累计生效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3.65%,占比上升10个百分点。

三是打财断血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全区依法新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3700万元,财产执行新增3.22亿元,做到了应缴尽缴、应追尽追。

四是打伞破网取得新突破。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21个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查出腐败和“保护伞”的18个;105件涉恶犯罪团伙案件中,查出腐败和“保护伞”的45个。

五是行业整治取得新成果。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高了“三书一函”发送办理质量。截至目前,全区发送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三书一函”2112份,回复办理2047份,办理率达97%。

通过持续不断打击整治,全区治安环境、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全国扫黑办和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我区89.52%的群众认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85.73%的群众认为“社会风气明显好转”,97.28%的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效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均居全国前列。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实践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完全正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第二,同黑恶势力的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即将收官,但同黑恶势力的较量是长期的斗争。

一是现实的任务。我区还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正在核查,一些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正在侦办,个别重大案件还未办结,个别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还未归案。各级扫黑办还接到一些新的举报线索,需要继续核查。

二是治本的抉择。随着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速流动,我区黑恶势力滋生呈现出从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工程建筑以及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传统领域,向金融、网络等新领域、新业态蔓延的态势,而相关行业领域的整治还需要发力,以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三是群众的期盼。一些群众担心专项斗争结束后,黑恶势力还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我区组织的调查显示,99%的群众希望继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扫黑除恶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我们将保持坚韧不拔的意志,坚决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

第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同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整装再出发、借梯再登高,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一是主动进攻上再发力。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健全线索摸排、举报、移送、督办机制,完善线索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定期抽查、跟踪督办制度,力争再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健全依法办案、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协调推进机制,对尚未办结的案件、尚未归案的逃犯、尚未打掉的“保护伞”重点督导督办,务求突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我们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决心。

二是依法办案上再提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办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涉黑涉恶犯罪、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是行业整治上再深入。建立健全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逐月调度、季度通报、半年研判、年度考评”工作机制,通过同步开展线上清查和线下整治、执法检查和暗访评估、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进乱点乱象标本兼治,切实解决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娱乐行业藏污纳垢、新兴行业野蛮生长等问题。完善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机制,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提升“三书一函”质量,并强化跟踪问效、督办问责,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管整治。

四是源头治理上再加强。紧密结合中央政法委部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和自治区党委基层治理“1+6”政策文件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及时掌握“乱生恶”动向、“恶变黑”信号,做到发现在早、遏制在小。全面落实村党支部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联审机制,推动形成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环境。针对盗抢骗、食药环、黄赌毒等传统治安乱点和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新型治安难点,健全联席会商研判整治长效机制,集中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不断提高打击质效和治理水平。

五是常态推进上再谋划。尽快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防范整治、举报奖励、依法严惩、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六大机制”,深入谋划具有宁夏特色的扫黑除恶斗争常治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守好三条生命线、建设先行区、建设美丽新宁夏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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