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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日宁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次新闻发布会

稿件来源: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20-12-03

宁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次新闻发布会主持词

马英俊

(2020年12月3日)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次新闻发布会。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见面,在此,请允许我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及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扫黑办副主任张佑昌同志,自治区教育厅二级巡视员田西林同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杨洪涛同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卜晓伟同志,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文斌同志,请他们介绍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扫黑办副主任张佑昌同志通报宁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的进展情况:

。。。。。。。

感谢佑昌同志的介绍。

接下来,请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通报各自行业领域乱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请自治区教育厅二级巡视员田西林同志通报全区教育系统专项整治成果:

………………

感谢西林同志的介绍;

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杨洪涛同志通报全区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成果:

………………

感谢洪涛同志的介绍;

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卜晓伟同志通报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成果:

………………

感谢晓伟同志的介绍;

请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任文斌同志通报全区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成果:

………………

感谢文斌同志的介绍。

现在,下面进行现场提问,请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提问——

………………

同志们、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今天新闻发布会分别通报了全区教育、自然资源、住建、金融4个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后期将发布为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工作情况,希望媒体朋友们持续关注我区扫黑除恶工作,大力宣传报道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丰硕战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如有需要可以进一步和自治区扫黑办联系。

谢谢大家!




第七次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张佑昌

(2020年12月3日)

媒体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今年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扫黑办深入开展“六清”行动的部署要求,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挂图作战,狠抓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速推进“六清”行动,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截至目前,全区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和团伙12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07人,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2252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47.35亿元,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866件,立案50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4人,移送司法机关58人。

各地各部门坚持把“清到底、清干净”要求贯穿到“六清”行动全过程,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一周一盘点、一月一调度、一季一交账,确保“六清”行动目标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一、“线索清仓”注重件件落地。全区上下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办理规定程序,突出核查重点,坚持“三必查”“三必核”。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交办督办的345条重点线索,已核结334条,未销号的11条线索已审结,拟报全国扫黑办审定销号;中央督导组交办的13493条一般线索已全部核结;全国扫黑办确定的由自治区、市两级直接核查的584条线索已全部核结;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的556条线索,已核结542条;自治区扫黑办共受理各类问题的2250条线索,已查结2209条;全区摸排的23931条线索,已核查23455条。

二、“逃犯清零”注重一追到底。公安机关成立追逃行动指挥部,组建追逃工作专班,对在逃案犯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专班”。截至目前,全区35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已到案34名,2名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全部归案。

三、“案件清结”注重打深打透。发挥“捕诉一体”办案优势,强化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阶段协同联动,落实案件会商、提前介入、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加快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在自治区领导包抓8个中央督导组重点交办督办案件基础上,自治区扫黑办主任、副主任分别包抓3个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督促指导案件办理。

四、“伞网清除”注重深挖彻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充分运用直查直办、联合办案、交叉办案、提级办理等方式,逐条梳理研判,坚决一查到底。围绕“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强化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双向移送、同步立案、协同联动,深挖“案中案”“案外案”。

五、“黑财清底”注重合力清缴。严格落实对黑恶团伙成员房产、车辆、资金、贵重财物、公司股权、有价证券“六必查”制度,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等手段,力求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

六、“行业清源”注重长效常治。把全国扫黑办关于开展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与自治区党委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强化行业领域打击、防范、建设、教育和管理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乱象规范管控机制。依托“三书一函”压实行业监管部门主体责任。健全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完善调查取证、问题反馈通报等制度,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形成长效常治工作合力。

下一步,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从三个方面入手,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一是全速“清”。把“六清”作为专项斗争收官之战的重中之重,聚焦堵点痛点难点,强弱项补短板破难题,确保目标任务如期高效完成。二是全力“建”。重点开展宁夏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五个一批”工作,同时统筹推进专项斗争群众满意度调查、组织实施年度和三年专项斗争考核、专项斗争成果展示等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全面“治”。以推进市域、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围绕全国扫黑办确定的10大行业领域综合治理与自治区党委部署的6大领域基层治理及13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消除治安秩序混乱地区、黑恶问题多发行业、基层建设薄弱环节等“真空地带”,努力实现行业领域综合治理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我就通报这些内容,谢谢大家!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材料之一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自治区教育厅田西林

(2020年12月3日)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治区教育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彻底整治长期困扰教育事业发展行业乱象的历史机遇,结合实际工作中发现的突出矛盾和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线索,将非法“校园贷”、校园欺凌、青少年控辍保学和校外民办培训机构作为教育行业治理的重点领域,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校园安全形势大幅好转、师生安全感明显提升、教育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坚决抵制非法“校园贷”侵害师生。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宁夏银保监局印发《全区高校非法校园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摸底排查、机构整治、宣传教育、案例警示、校园巡讲、广告清理、风险评估、依法严惩、帮扶资助、金融服务等10项重点任务,摸排高校非法校园贷线索18条,涉及6所高校的17名学生,涉案金额250余万元,涉及网贷平台340余家,公安机关立案18起。2019年,西夏区公安分局成功摧毁3家“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19名犯罪嫌疑人,涉及2起非法校园贷,涉案金额约62.5万元。组织全区19所高校同步开展整治非法“校园贷”暨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举办非法“校园贷”高校巡讲19场、专题讲座50场,发放《“校园贷”警示录》13.5万册、倡议书3.2万册,媒体报道60余次、微信推送相关内容阅读量近20万人次,实现“校园贷”宣传警示教育网上网下无盲区、全覆盖。建立了非法“校园贷”定期评估与长效共治机制。密切配合属地公安和金融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移交线索,形成横向联动、纵向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共治机制。建立线索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师生对发现的非法校园贷线索进行举报,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为严密防范疫情防控期间我区高校学生因经济困难涉足不良网贷,印发《关于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学费收取问题做出了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各高校主动向经济困难学生、留校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及网络流量补助,切实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难题。

二是坚决筑牢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屏障。推动落实《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建立上下结合、多方合作、共同推进的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组织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新学期法治第一课”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把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作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核心任务,落实“控辍保学”各项工作措施,组织各地开展网格式摸底排查、“千名教师走万家”劝返和“销号清零”行动,经过三年努力,全区核查出的1.1万名疑似辍学学生已全部劝返复学,有效铲除了黑恶势力蛊惑引诱失学学生犯罪的土壤。建立区、市、县、校四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和制度体系,通过安全教育课、国旗下讲话、班队会、校园广播、专题讲座、发放指导手册、“致家长一封信”、文艺作品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宣传教育,2019年以来协调各级政法机关进校园开展反欺凌专题讲座830余场次,构建了以预防性侵、欺凌为主的安全教育体系,有效遏制了学生欺凌及暴力事件发生。

三是严格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印发以来,我厅按照“一年重点整治、二年巩固提升、三年全面规范”的“三步走”原则,圆满完成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任务,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第一步,在2018年聚焦“安全隐患、无证无照、超纲教学、中小学教师参与补习”等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摸清底数,全区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2310家,其中,发现问题培训机构579家,坚持边摸排边治理,取缔校外培训机构176家,停业整改培训机构403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人员14名,整改完成率100%,并将培训机构信息全部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监管。第二步,2019年,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定期公告(“黑白名单”)、年检等制度。同时启动全区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备案排查工作,联合通信管理部门共检索梳理出全区线上涉及教育、培训、学校等网站220家,全部纳入监管。第三步,从2019年起,着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宁夏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宁夏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方案》,严格线下线上准入标准和条件。推动中小学校普遍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幼儿)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效疏导、缓解校外培训压力。面对新冠疫情防控的新形势,第一时间全面叫停线下培训活动,严格培训机构复课管控,发布《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和义务教育学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全区校外培训行为。目前我区取得教育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有2018家,已全部纳入监管,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着眼长远,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乱象根治。一是始终强化担当,向教育领域中的顽症痼疾动刀,共同铲除危害师生权益的黑恶势力。二是始终聚焦突出问题,注重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健全整治非法“校园贷”、校园欺凌、校外培训机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记者问: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介绍一下自治区相关部门在筑牢校园及周边“安全网”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宁夏现有各级各类学校3439所,在校生154.3万人,教职工10.8万人,教育人口占全区总人口近四分之一。保障师生安全,关乎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也关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教育系统全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坚守师生安全底线,全区校园安全状况持续改善,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感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始终把校园安全作为完善校园治理体系提高校园治理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推动落实,通过强化部门会商、定期通报、联合整治、重点督查、应急处置、长效保障等六项工作机制, 不断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制度体系。今年以来,会同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4次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指导各地各学校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抓好校园安全工作。会同公安机关研究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建立“护校安园”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全区所有校园均实现封闭管理,共配备保安员4068人,配备防护装备设施9048件,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829套、一键报警1738套。

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风险隐患的源头治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校车交通等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共排查校园安全隐患1081处,已整改973处,综合整改率达到90%,年底前可全部整改到位。会同市场监管、文化、卫生健康等部门经常性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学校周边低俗“口袋书”、“黑网吧”、三无“小零食”等顽疾得到有效整治。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学校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截止目前,全区共设置校园警务室455个,在校园周边设立治安岗亭635个、“护校岗”1417个,每日出动警力1035人次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有力地维护了全区校园安全稳定的大局。

三是深化教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系统组织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系列活动以及防溺水、防范校园欺凌等主题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宣传氛围。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汇聚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合力。

在此,感谢公安机关以及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做出的积极努力和贡献,也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材料之二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杨洪涛

(2020年12月3日)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然资源厅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关于行业乱象整治工作要求,结合行业领域特点,深挖彻查了一批案件线索,重拳整治了一批行业乱象,健全完善了一批监管制度,自然资源领域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切实规范土地资源管理。率先在全国建成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有效预防违法占地、破坏耕地等乱象,为全面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供有力保障。组织开展全区卫片执法工作,前三季度共组织审查图斑5362个,针对违法图斑督促相关地区加大查处整改力度。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积极争取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青铜峡市先行先试,为规范建设全区土地二级市场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土地征收风险防控和廉政分析防控机制,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解决征地拆迁中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相互推诿等问题。建立“增违挂钩”机制,严格指标总量管控,倒逼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切实强化矿产资源监管。建成全区统一矿业权审批系统,实现自治区级矿业权“三级并联”审批;创新监管方式,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实现露天矿山全覆盖动态监测;创新超层越界开采整治模式,对全区全部536家露天矿山(包括生产和已停产关闭矿山)进行遥感解译及疑似超层越界开采图斑制作,及时发现、查处露天矿山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全区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实地核查测量工作,聘请第三方测量机构对全区60家煤矿和50家重点非煤矿山进行实地核查测量。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司法部门,为非法性、破坏性采矿行为价值鉴定提供技术保障。

三是切实提升测绘管理水平。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1:2000比例尺数据一次性全要素、全覆盖,提供了全域覆盖分辨率最高的影像成果,全面提升了全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供给能力,为自治区“一河三山”生态保护修复和“一带三区”重大战略实施奠定基础。利用1:2000地理数据信息快速准确筛选出疑似违法建筑,已为贺兰山环境综合整治、中卫沙漠污染事件调查提供有力支撑。持续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30家测绘资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整治规范地图市场。

四是切实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意见》,探索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改革,将卫星遥感监测由季度分析缩短至每周分析,实现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通过连续2年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结合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整改乱点乱象1625个,收缴罚没款3383.3万元,拆除违法构筑物47.4万平方米,查处超层越界开采露天矿山企业152家,对2个煤炭集中加工区687家“散乱污”企业通过关停取缔、升级改造等方式全部完成整治。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前三季度全区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3591次,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376起,现场制止304起,立案查处50起。联合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联动机制,会同自治区检察院开展“联手治乱象,合力护资源”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违法违规问题203个,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有效遏制了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是切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不正确履职行为或因监管不力,致使本地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混乱,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公职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处理相关责任人25人。今年,会同驻厅纪检组对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开展2次集中式督导,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力的3个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自治区有关部署,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整治成果,全面实现行业清源目标,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记者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然资源系统在整治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我们想了解在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过程中采取了哪些做法,取得什么样的成效?

答: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矿产资源开发是黑恶势力极力介入获取非法利益的重点领域,也是容易滋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点行业。我区煤矿主要集中在宁东地区,非煤矿山主要集中在吴忠市、中卫市等地,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私挖滥采、偷采盗采等形式。自然资源厅在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集中整治一批超层越界矿山企业。为全面抓好矿山超层越界监管,2020年,我厅采取“第三方实地核查测量”+“卫星遥感影像发现疑似图斑+执法部门核实确认”“两手抓”“双管齐下”的监管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实现闭环管理。在第三方实地核查测量方面,我厅已连续4年在全区部署该项工作。2019年,分两批次组织第三方专业技术测量单位对全区23家生产煤矿和232家非煤矿山进行了实地核查测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根治了矿山涉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在卫星遥感影像动态监测方面,对全区全部536家露天矿山(包括生产和已停产关闭矿山)进行遥感解译及疑似超层越界开采图斑制作,发现有疑似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及时组织实地核查,累计罚没款2426.8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0起。

二是通过动态巡察打击一批私挖盗采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和村级信息员作用,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高空卫士”等手段,对矿产资源集中地区加大执法动态巡察力度,今年前三季度开展执法动态巡查3591次,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376起,现场制止304起,立案查处50起。在自然资源领域行业乱点专项整治中,全区累计整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盗采砂石等乱点乱象327个,收缴罚没款721.32万元。

三是通过开展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精准处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为规范区内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工作,为依法认定矿产资源犯罪行为提供依据,制定出台《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实施办法》,今年以来,协助自治区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委员会受理并鉴定非法采矿案件3宗,鉴定价值9768.24万元。

四是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建设矿山综合监管平台,通过卫星影像、无人机、矿山摄像头、手机APP等多种监控手段,构建矿山全面监测监管体系,实现了对全区露天矿山的“天空地一体化监管”和卫片、航摄、视频等媒介的“违法全证据链锁定”,力求把我区宝贵的矿产资源管理好、利用好、守护好。

总体来看,经过2年多时间的清理整治,我区矿山企业规范开采、安全生产意识大幅提升,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违法开采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矿产资源领域行业乱点乱象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材料之三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吴琼

(2020年12月3日)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较丰硕成果,为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做出了贡献。

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推进。局党组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专门成立金融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专题会、领导小组会,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分阶段、有针对地部署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化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梯次推进,成效落到实处。

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协调推动。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充分发挥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联合成员单位协同做好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牵头会同人行银川中支、宁夏银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召开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现象进行整体安排部署,形成联合打击态势。二是牵头会同自治区公安厅、人行银川中支、宁夏银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及时提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询、冻结、扣划业务服务的通知》,对银行金融机构依法、及时、准确配合公安机关提高“打财断血”时效性和彻底性制定明确措施。三是牵头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宁夏银保监局联合下发《全区高校非法校园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编印发放“校园贷”警示录14万册、“套路贷”防范手册5000册,计划在全区19个高等院校20个校区开展“校园贷”访谈式教学20场,因受疫情影响,目前已在北方民族大学等6校区开展宣讲,受众学生5000余人。

建立包抓机制,推动线索清仓。专项斗争以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73条,其中移送自治区扫黑办133条,涉及银行、小贷、民间借贷、交易场所、非法集资、“套路贷”等各个领域。同时,认真受理核查中央督导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督边改组转办2批26条线索、自治区信访联席工作办公室转办17批45条线索、自治区扫黑办转办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线索3批3条、自治区扫黑办交办省市直查“线索清仓”核查线索4条以及公安转办“三书一函”提示线索2条,全部核查办理完毕并回复举报人。在线索核查过程中,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抓”工作责任制,各班子成员带领16名机关干部组成5个调研组深入五市开展督导调研,用时11天时间、调研38家基层单位,并分片区召开座谈会,督导提高工作质效。针对群众举报涉及地方金融机构30条线索,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领导班子成员“分案包抓”扫黑除恶重点线索的通知》,采取局领导每人包抓一个市、包查5条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督促整改,确保所有线索查深、查细、查实。

聚焦金融乱象,推动行业清源。下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建立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和核查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组织协调各市、县(区)金融局(办)聚焦非法高利放贷、暴力催收、“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等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联合人行、银保监、公安、教育、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非法集资整治方面:2019年涉嫌非法集资立案50起,涉案金额11.32亿元、涉案人员6001人,同比分别上升51.52%、30.05%、13.44%。2020年1-10月,立案24起,涉案金额4.6亿元,涉及人员2614人,同比分别下降51%、57%、55%。地方金融组织整治方面:持续开展小贷、担保、交易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目前已对66家小贷公司、4家交易场所、1家民间借贷服务机构、1家典当行、6家区域股权市场四板挂牌展示企业问题线索分别作出核查处置。涉金融领域机构整治方面:分四批对银川市悦海新天地、瑞银财富中心、紫荆花商务中心等重点商务写字楼以及其他各市重点写字楼入驻企业中注册名称中含“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字样的疑似涉金融企业开展“扫楼”行动,排查确认涉金融企业共1161家,其中处于存续状态的1121家,通过约谈注销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列入企业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企业共440多家。对群众举报频繁的涉嫌“收取高额服务费”、“软暴力催收”、“套路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及时妥善解决举报人诉求,为27名举报人挽回损失约110万元。P2P网贷机构整治方面:经自治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同意,于2019年7月、9月、12月和2020年7月4次通告取缔宁夏宁安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30家机构从事网贷业务,对杭州、东莞、西安等地输入我区风险进行联合整治,责令有关企业回迁注销。发放金融领域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海报1000份,公益宣传海报10万份,不断提高金融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效。

加强行业监管,健全长效机制。探索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金融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长效机制。一是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通知》,会同公安厅、人行、银保监等部门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涉及非法集资资金异动监测预警工作指引的通知》,着手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8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细则、风险预警方案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方案。二是启动宁夏地方金融监管和服务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目前已经完成自治区发改委立项和初设审批,正在与相关厅局(单位)对接有关数据,计划2021年初投入运行。三是待国家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出台后,及时制定我区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

下一步,我局将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坚持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积极探索金融乱象治理的治本之策,从源头上治理黑恶势力在金融领域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促进金融市场规范、持续、健康发展,为宁夏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记者问:在P2P行业乱象治理过程中,我区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主动作为,切实推进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达到了降存量、控风险的预期,稳定了地区金融运行。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19个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分别成立了P2P网贷机构专项整治等6个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落实工作任务。会同成员单位开展网贷行业全面检查,摸排处置潜在风险。经排查,辖区确定P2P网络借贷机构重点对象30家,其中:处于经营状态的4家,非经营状态的26家。

二是加强合规检查。分梯次推进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组成联合检查组,对P2P网络借贷重点整治对象进行了现场核查和合规检查,出具事实认定书,下达整改意见书,建立“一企一档”现场检查档案,督促重点对象进行整改,引导有关机构主动退出。同时,强化非重点对象不得违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整治,对广州等地输入型P2P网贷机构风险进行联合清理整顿。

三是实施分类处置。根据经营现状和风险状况等,将辖区网贷机构分为已立案机构、僵尸类机构、在营高风险机构、非在营机构、拟移交处非机制机构等五类,分别采取处置措施。对在营高风险机构,采取约谈实际控制人及高管,责令执行“双降”要求、定期报送存量数据、组织评估风险状况、做好网络舆情监测等措施,逐步引导良性退出。对非在营机构,发布取缔公告,推动依法退出。

四是开展市场出清。在专项整治期间,紧紧围绕两个“三降”目标,禁止网贷机构新注册,实现机构数量零增长。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风险,积极引导网贷机构良性退出。截止2020年7月底,我区已对全部纳入重点整治的30家P2P网贷机构分三次采取了业务取缔和市场出清措施。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其它部门重点解决“退而不清”“退而难清”的问题,切实做好互联网放贷业务机构和平台监管。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材料之四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 卜晓伟

(2020年12月3日)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根据本次新闻发布会安排,现将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介绍如下: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紧扣重点任务,坚持在提高认识、宣传发动、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综合治理、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先后22次召开厅党组会、厅务会、专题会和推进会安排部署,5次开展分组包片督导调研,高标准核查办结所有案件线索,有效化解了工程建设领域长期积累的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同时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出台长效管理政策制度43项,在所有建筑工地全面推行智慧建管模式,全区建筑市场秩序大幅好转,群众和企业满意度明显提升。

我们做的主要工作有: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参与。丰富宣传形式,深入建筑工地、沿街商户等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共走访工地3617个,印发应知应会知识手册12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5700余条、张贴宣传广告37000余份,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45000余份。印发信息简报680条、主流媒体宣传报道61篇、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发布相关信息1377条,制作电视节目19期、宣传片3个,动员6537家商户利用LED宣传,设置建筑工地施工围挡宣传标牌12000多块、电子屏380块。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线索核查。认真分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风险点,明确10种涉黑涉恶风险点和15种行业乱象风险点。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案件处置规定》《关于开展“线索清仓”行动核查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制度的通知》,用制度规范线索查办质量,不断提高线索处置水平。针对重点问题线索,先后召开10次专题会议进行研判,对所有线索核查情况逐一审核,做到一案一档。目前,中央督导组及12337举报平台交办自治区级的22个线索和自治区本级摸排的36个线索全部办结,实现了“线索清零”。及时落实回复 “三书一函”,消除问题、根治乱象。制定《关于加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系统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行为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与厅系统干部职工签订《不做黑恶势力“保护伞”承诺书》,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

三是狠抓源头整治,推进综合治理。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以“行业清源”为抓手,重点开展了“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治理、农民工工资清欠、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等4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对48家代理机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记不良行为记录,扣减相应诚信分值。开展注册人员“挂证”清理,对全区建筑领域2300家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通过系统比对将疑似“挂证”人员全部清理完毕。进一步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共累计检查工程项目2500余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738份,均按期整改完毕,行政罚款143.6万元,对104家企业记录诚信体系不良记录,对 297家施工和监理单位、850个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约谈6家企业、30余个项目主要负责人。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共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1195家,查处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40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00余份,解决各类物业矛盾纠纷8000余次。

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长效管理。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发布了《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等行业标准,编印了《建筑管理文件汇编》《宁夏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文件汇编》《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范》等制度汇编,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听证、核查、会商、答复、联打联治联防联建等线索核查制度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规程》等17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涉及审批事项等关键领域和环节的26项配套政策,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极大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杜绝了项目审批过程的行业乱象,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力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行业监管和机制建立,常态化抓好住建领域乱象治理,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努力。

记者问: 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行业乱象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住建行业乱象表现突出的主要在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等方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厅主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完善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等措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目前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制定出台《宁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规程》等制度,采用“文件电子化、标书在线传、保证金线上缴、开标不见面、交易结果网上查”的交易模式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交易活动,遏制了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48家代理机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扣减相应诚信分值。

二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行业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行“智慧建管”,通过视频监控对在建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列入实名制管理,连续18天不到岗的就视为挂靠人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利用“宁夏回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对全区二级建造师统一实行“实名制”注册管理,将疑似“挂证”人员全部清理完毕。两种有力手段,有效解决了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为了积极配合人社部门抓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我厅在全区所有在建工地门口安装了刷脸识别系统,农民工通过工地刷脸系统识别实名制后,信息会自动登记保存,如果农民工工资没有按月发到专用账户,系统就会显示出来,就视为拖欠了工资,如果系统内无识别信息,讨要工资行为就属于恶意讨薪,通过监管,有效防范了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行业综合治理,把重点的行业乱象作为常态化整治抓下去,不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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