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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日宁夏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

稿件来源: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20-06-03

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主持词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出席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今天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为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对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请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平学智先生、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尚静女士、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杨发奎先生。请他们给大家介绍去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有请平厅长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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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平厅长的介绍!

下面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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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到此结束。如果后续有采访需求的记者朋友可以继续联系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任培军 13995110052。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9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平学智

(2020年6月3日)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好:

我向各位记者朋友们通报2019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一、2019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核与辐射环境正常,全区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

空气质量方面,全区五地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9%,比2018年增加3.1%。6项污染物监测浓度3降1平2升,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分别比2018年下降14.9%、5.9%。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全区五地市PM2.5 和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29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分别比2018年下降3.3%、4.3%。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固原市、中卫市、吴忠市、宁东基地、银川市、石嘴山市。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评价,五地市城市空气质量均改善,改善幅度由大到小依次为:银川市、中卫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宁东基地空气质量略有变差。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区地表水水质39个监测断面(点位)Ⅱ—Ⅲ类水质断面(点位)22个,占56.4%;Ⅳ类10个,占25.6%;Ⅴ类2个,占5.2%;劣Ⅴ类5个,占12.8%。15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3.3%的考核目标;劣Ⅴ类水体断面实现了全区“清零”目标。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为优,监测的6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9条黄河支流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21个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9个,占42.9%;Ⅳ类7个,占33.3%;劣Ⅴ类5个,占23.8%。8个沿黄重要湖库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监测的12个点位中,Ⅱ—Ⅲ类点位7个,占58.3%;Ⅳ类3个,占25%;Ⅴ类2个,占16.7%。11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的比例为81.8%。21条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全区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区监测的50个基础点位无机及有机污染物均未超标。

自然生态环境质量方面,监测的22个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为“良”的4个,“一般”的18个,全区总体评价为“一般”。

农村环境方面,全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30个村庄,结合监测结果分析,农村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以上是《2019宁夏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主要内容,全文可通过公开渠道查看。

二、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以来,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担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统筹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两个战役”一起打、“两条防线”一起守,着力推进重大项目谋划建设,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5月底,全区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0.1%,PM2.5浓度值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浓度值为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国家考核的1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Ⅲ类)比例为86.7%,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3.1%,Ⅰ〜Ⅲ类水质断面所占比例同比上升15.3个百分点。

一是狠抓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截至5月底,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的57项具体问题,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的39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33项,6项正加快推进;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的13项及长期整改的5项正在推进。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1项具体问题,已完成34项, 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的4项及长期整改的3项正在推进。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区开展“回头看”期间,转办的1339件群众信访投诉件,现已办结1332件,办结率99%。

二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会商研判、督查检查、联防联控,实施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努力把重污染天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制定重点工作安排和重点项目清单,每月对五市、宁东基地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加快“双替代”供暖和清洁能源使用,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治理,深化扬尘污染防控,强化高排放车辆污染防治。截至4月底,全区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92个,淘汰燃煤锅炉9台,实施燃煤锅炉煤改电、煤改气7台。

三是着力打好新时代黄河保卫战。采取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末端提升等综合整治措施,启动实施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争取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7亿元。督促指导各地加强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等治污工程运维管理,确保全区水环境质量逐步稳定改善。全面开展全区入河(湖、沟)排污口核查工作,建立了排污口清单,加快完善排污口信息。

四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奖励补助资金2.7亿元,用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制定《宁夏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指导各县(区)开展规划编制,出台了《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深入推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公开202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加强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监管。组织开展风险地块排查和涉镉企业排查,实施污染地块生态修复,加快推进全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详查,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

五是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及支持服务复工复产。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实施医疗废物处置“四专”措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累计处置医疗废物1967.76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294. 83吨。积极服务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对10大类30小类行业实行豁免审批,对17大类44小类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助力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2523个,总投资约1144.53亿元。国能宁煤7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环评准入已经获得生态环境部批准。

六是着力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统筹好中央和自治区两个资金渠道,加强生态环保项目储备,精心组织实施生态环保重点项目,通过生态环保大投入大治理,带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入库生态环保项目总数554个,总投资286.06亿元。其中,入选中央项目库项目146个,总投资71.47亿元;入选自治区项目库项目408个,总投资214.59亿元。黄河流域宁夏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核算投资72.4亿元),列入自治区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的17个重大项目规划建议名单之中。

七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持续深入推进“绿盾”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等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污染源1017家次,随机抽查企业信息公开766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7件,罚款883.61万元,查封扣押案件16件,移送拘留2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今年以来全区共接报2起突发环境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受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1324件,办结率100%。

以上就先通报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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